亚马逊卖家提前把货备到海外仓,采购款、运费已经付了,a订单却还没来。老板最关心的是:这批货没卖出去,出口退税是不是也只能一直等?
答案是:符合条件的出口海外仓业务,可以先申请出口预退税,之后再根据实际销售情况核算。但不是货进了海外仓就自动有退税,更不是收到预退税后,这笔业务就处理完了。
广州跨境电商老板先把两件事分开:货物报关离境,是一个节点;后续卖给买家,是另一个节点。政策允许特定业务把退税申请往前移,并没有取消对真实出口和实际销售的核查。
一、先看是否属于9810出口海外仓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发展出口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3号)第一条,明确了9810出口海外仓业务的预退税安排:货物报关离境后,尚未实现销售的,可以按规定先申请出口预退税。
这里的9810,是特定海关监管方式的代码,不是亚马逊、TikTok Shop等平台的统称。卖家使用海外仓,并不能单凭仓库地址或平台名称就认定适用。应先查看真实出口安排及报关资料,再判断是否符合政策。
例如,同样是在亚马逊卖货,一家企业先把自有商品批量备到海外仓,另一家企业接到订单后从国内直接寄给买家,实际交易和出口方式可能不同,不能照搬同一种退税处理。
二、可以提前申请,不等于所有企业都能拿到退税
预退税解决的是符合条件的业务何时申请的问题,不会把原本只能免税或应当征税的业务,直接变成可以退税的业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1号)区分了出口退(免)税、免税和征税政策。因此,企业还要结合自身纳税人身份、货物和采购资料、出口事实及适用规则,判断本笔业务属于哪一种处理。
三、先退的税款,后面还要按销售情况核算
预退税里的“预”,意味着后续还要确认。前述2025年第3号公告第三、四条规定,已经办理出口预退税的,应在规定核算期内,根据货物实际销售情况办理核算。
核算期从税务机关办结出口预退税的次月1日起,至次年4月30日。通常应在这段时间内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办理,不能理解成无论哪一年、哪一批货,都可以拖到任意一个4月底。
货已经卖掉,要核对按实际销售计算的应退(免)税额,与之前预退的金额是否一致;有差异的,要按规定调整。货仍没卖掉的部分,也要按规定调整并缴回相应预退税,不能继续当作已经确定归企业所有的钱。
所以,安排采购和备货资金时,不宜把预退税全当成永久增加的可用资金。特别是滞销商品较多的企业,应同时考虑后续可能调整、缴回税款的资金需要。
四、老板要盯住哪些资料和时间点
申请前,先让相关人员准备本企业的出口报关资料、采购及退(免)税相关资料,以及海外仓订仓、租赁或其他能够说明仓库使用情况的资料。资料由谁持有、能否交给财务,应在备货和出货时确认。
申请后,应保留本次预退税对应哪批货、税务机关何时办结、后续何时核算等信息。财务需要知道哪些已经销售、哪些仍未销售;仓库到货记录和实际销售资料不能相互替代。
广州本地企业若由运营负责平台、货代负责报关、会计负责申报,老板要明确资料交接人。不能等核算临近,才发现运营换人、货代只保留截图,或者没人能把销售情况对应到原出口货物。
五、一宗亚马逊出口手续办理经历的提醒
我们曾服务过莲溪路一家主要经营内衣、以亚马逊平台为主的企业。客户准备开展跨境出口业务,但对相关手续和办理方向不清楚。我们先确认实际业务方向,再收集企业办理资料、跟进提交与办理进度,并在办结后说明后续出口和账务处理注意事项;相关进出口手续于2026年6月22日开始办理,7月10日办结。这宗服务的结果是手续办结,并不是出口预退税已经申请或到账。它提醒老板:开店、办手续、实际出口和申请退税,是需要分别核对的事项,前一步完成并不自动代表后一步也已满足条件。
六、出货前问清楚,比收到退税后再补资料省心
准备采用海外仓模式时,可以按这个顺序沟通:先说明货怎样发、由谁出口,再确认适用政策和资料要求,最后安排申请及后续核算时间。具体填报按现行退(免)税管理要求办理,不要拿别家企业的申报截图直接套用。
已经取得预退税的,则应立即核对办结时间和对应货物,而不是等全部卖完才联系会计。政策让退税申请可以提前,企业仍需把后面的销售核算接上。
FAQ|常见问题
Q1:我卖亚马逊,货也放国外,是不是肯定能先退?
A:不能只凭这两点判断。如果实际报关方式不是9810,就不能直接套用这项海外仓预退安排。也不要为申请预退税,把不符合实际业务的报关方式写上去。
Q2:同一批货只卖了一半,剩下那半也要一起等吗?
A:公告允许区分已销售和未销售货物,分别按相应方式申报;对同一报关单项号下未全部销售的货物,也有统一按未销售处理的规定。采用哪种填报方式,应把货物范围对应清楚,防止重复申请。
Q3:到时候货还压着,退回去的税以后就拿不回了吗?
A:不一定。按规定核算、缴回预退税后,相关货物后来实现销售,仍可按届时适用规定重新申报出口退(免)税;这不等于可以对同一笔货反复申请预退。
Q4:我没有国外买家的合同,只有海外仓租赁协议,怎么办?
A:对无法取得出口合同的出口海外仓业务,公告第六条允许选择订仓单、仓库所有权文件、租赁协议等能够佐证仓库使用的资料进行单证备案。但这不免除其他资料要求,也不能拿一份租赁协议替代整笔出口业务证明。
Q5:东西卖出去了,平台还没打钱,能等到账再整理吗?
A:不要把销售资料留存一直拖到平台打款。预退税业务在货物实现销售后,应按公告第六条要求,在15日内完成销售佐证资料留存。实际收汇及其他税种的处理条件,还要分别判断。
作者:广州金算好财税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