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亚马逊、Temu等平台生意,老板常会听到“出口免税”这句话。等供应商把采购发票开过来,又会想:既然货已经卖到国外,发票上的税是不是还能退回来?
先说结论:如果这笔出口业务适用的是增值税免税政策,通常不能再把对应进项税额按出口退税拿回来;如果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则要进一步核对条件和资料。采购取得专票,只是判断的一部分。
广州跨境电商老板谈报价前,最好先让会计明确:公司是什么纳税人,这笔业务走哪种政策,采购含税成本里有多少能够依法退还。先把这件事弄清,再决定自己能接受的采购价。
一、免税和退税,解决的是不同环节的问题
用大白话说,出口免税主要解决出口销售环节是否征收增值税的问题;出口退税还涉及购进环节税额按照规定处理。销售环节不交这笔税,并不自动意味着采购时支付的税也能退。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1号)分别规定了退(免)税、免税和征税政策。判断时要看业务实际适用哪一类,不能把所有“卖到国外”的收入都放进同一个框里。
特别要留意,“免退税”是出口退(免)税办法中的专业名称,与单独适用“免税政策”有区别。老板听到这两个词,可以直接让经办人员说明:这笔业务只有销售环节免税,还是符合条件还能处理对应进项退税?
二、小规模出口,不是拿到专票就能退
上述公告第六条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的货物列入相应免税政策范围,具体还要排除适用征税等情形。小规模企业不能因为供应商开了专票,就直接按一般纳税人的出口退税办法申报退税。
例如,一家小规模公司采购一批货,价税合计11.3万元,其中发票列明金额10万元、税额1.3万元。假设该批出口货物依法适用免税政策,不能据此承诺企业一定能退回这1.3万元。做经营报价时,也不能先把它当作已经拿到的利润。
这只是说明小规模企业适用免税与采购票面税额的关系,没有假设企业已经办理退税。如果以后考虑登记一般纳税人,还要评估后续业务、采购条件及登记衔接,不能把改变身份理解成过去所有采购税额都能补退。
三、一般纳税人,也要先看这笔业务的政策
一般纳税人并非每一笔出口都能退税。公告第二条区分免抵退税、免退税等办法,具体要结合生产经营类型和业务性质判断;属于单独免税政策范围的出口业务,也不能只凭企业身份改成退税。
广州商家在平台上卖同一类商品,可能有不同的采购、生产和出口安排。生产企业自产出口,与外贸企业采购后出口,处理方式不能机械照搬;商品适用的退税率和具体业务条件也需要核实。
因此,供应商说“这张是专票,可以退”,只能作为进一步核对的起点。实际还要看购买方、货物、出口主体和相关资料能否对应,企业适用的政策是否支持这笔退税。票真实、业务真实和符合退税条件,需要一起满足相应要求。
四、出口免税,对应采购税额怎样看
公告第六条同时规定,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业务,其相应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和退税,应当转入成本。这里说的是与免税业务对应的进项,并不是让企业把所有采购发票一概作同样处理。
如果企业既有内销,也有不同政策下的出口业务,会计需要区分对应关系;涉及无法划分的项目,按适用规定计算处理。老板提供真实采购用途和业务说明,比单独问“专票有没有用”更有帮助。
发票仍有记录采购和支持成本核实的作用。不能因为不能退增值税,就认定发票完全没有必要;也不能因为已经计入成本,就认为一定满足了全部所得税扣除条件。不同税种仍应分别判断。
五、一宗出口数据与平台收入的衔接经历
我们金算好财税曾服务过科韵路附近一家开展平台销售及出口相关业务的金属制品批发企业。客户2026年第一、二季度原出口免税数据需要更正,另有约30万元平台未开票销售收入待补充申报。我们先核对两个季度的出口业务、平台收入与原申报数据,明确各自需要调整的范围,再跟进税务端出口免税数据更正;相关数据调整完成后,补充平台未开票收入并复核对应税费,最终完成相关增值税及附加税处理。这宗业务说明,出口资料和其他销售收入要分开核实,再衔接申报,不能把原表里出现“免税”当作所有平台收入都免税的依据。
六、采购之前,先把能退和不能退的成本分清
老板可以把营业执照、纳税人身份、拟采购商品、供货方开票条件以及实际出口安排交给会计判断,再确认含税报价里哪些金额会留在成本中。不要等货发走了,才发现自己的利润预算建立在一笔不能申请的退税上。
已经采购或出口的,先保留发票、合同、付款与出口相关资料,核对实际业务适用政策。资料存在差异的,要逐项查明原因,不能为凑退税资料换一家无真实业务的公司补票。
跨境平台的名称本身不能决定退税待遇。亚马逊店铺、Temu店铺都要回到实际经营主体和交易安排来判断;货代口头说可以操作,也不能替代企业自身应满足的税务条件。
FAQ|常见问题
Q1:供应商说不开票便宜,我反正不能退,还要票干吗?
A:还应考虑采购真实性、成本资料和后续业务说明。不能退增值税,不等于可以省去合规采购资料。比较报价时,应把取票条件和实际支出一起说明,而不只比较眼前付款额。
Q2:我有出口手续,是不是每批货都能退?
A:手续是开展相关业务的基础,具体每批仍需核对商品、实际出口、凭证及适用政策。不能把手续办结等同于某批货物退税已经获准,更不能直接把预计退税款当到账资金。
Q3:票上写13%,是不是就能按13%退?
A:不一定。票面税率与出口退税率不是同一个概念,实际退税还受计税依据、适用退税率及购进业务等条件影响。没有核对商品和业务前,不宜直接用采购总额乘13%估算。
Q4:同一家店既卖国内又卖国外,能一起算吗?
A:应区分实际销售业务及相应税务处理,不能把国内销售收入混入出口免税收入。原来归类错误的,要核对所属期间和原申报,再按规定处理更正。
Q5:出口免税,是不是公司别的税也全免了?
A:不是。这里讨论的是增值税政策,企业所得税、人员报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种仍需分别判断。跨境公司也不能把“出口免税”直接理解成公司所有税款都为零。
作者:广州金算好财税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6年11月3日


